关于规范教职工开具廉政证明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党总支):
为服务好学校各单位和教职员工开具廉政证明的需要,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请学校各单位(党总支)严格把关,按照归口管理、分层审核原则,为需要开具廉政证明的教职员工,提供“开具廉政证明申请”,并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规范管理。
附:开具廉政证明申请
中共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2021年9月26日
附件:
开具廉政证明申请
校纪委:
某某某同志,男/女,身份证号:×××××,现任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单位)教师/职工(职务职级),中共党员。现因×××(何事)需向×××部门开具该同志的廉洁自律证明。
该同志任职以来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条例、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于职守、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工作努力,从未有违反组织原则的行为和现象,未发现在执行党纪政纪和廉政方面有问题。
特此证明。
中共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某某党总支(某某单位)
20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