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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3年05月17日 16:22  点击:[]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

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制度

建设年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党组(党委),各高等学校党委,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省高校纪工委、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联系。

人:崔  0371-69691026

李啸风 0371-69691775

电子邮箱:jijian@haedu.gov.cn

附件:河南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办法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

2013426

 

 

 

 

 

 

 

 

 

河南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

 

为大力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形成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促进和保障我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全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纪发〔20139号)要求,结合河南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有漏必堵、有章必建的原则,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为重点,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根本,以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以深化查找廉政风险、构筑拒腐防线活动成果为依托,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为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意识,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大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度,逐步形成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新格局,努力做到制度建设与业务工作共同发展、相互促进。具体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制度意识进一步增强。各单位各高校抓制度建设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二)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制约权力为核心、以规范领导干部行为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落实措施进一步强化。建立健全制度落实的保障机制,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得到明显提高,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四)党务政务进一步公开。各单位各高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反腐倡廉规章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所以可以公开的反腐倡廉制度,要通过一定形式和渠道予以公开,以方便师生、群众查询,有利社会监督。

(五)事业发展进一步促进。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方针、任务和要求在各地各单位得到有效落实,教育系统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三、主要内容

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各地各单位各高校要结合新一轮查找廉政风险、构筑拒腐防线活动,按照认真查找、深刻剖析、健全制度、科学防范的原则要求,切实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找准部门权力运行的制度漏洞。要广泛征求意见、剖析腐败案件,实事求是地找出本地本单位本部门每项权力运行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制度漏洞。

(二)制定堵塞漏洞的制度建设规划。分清轻重缓急,列出本单位本部门年度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项目计划及近三年的项目规划,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间。

(三)年度内制定出台有分量的制度。在制度建设年活动期间,各单位各高校要结合新一轮查风险、筑防线活动,尤其针对权力集中的重点部位和腐败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出台有效管用的制度。

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中,要突出抓好教育系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一是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监督制约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决策行为等方面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二是抓好基建工程、教材图书、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招投标,财务管理、学科学术建设、科研经费、项目安排、职称评定及其它管权、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三是抓好各类招生、教育收费、教育民生工程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四是加强高校独立学院、国教学院、成教学院、软件学院、校办企业等部门规章制度的建设。

五是加强中职学校经费拨付、使用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建设,坚决防止和杜绝漏洞。

六是加强基础教育治理教育乱收费各项规章制度建设。

四、组织领导

教育系统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要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强调各单位各高校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纪检监察部门具体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验收。教育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单位(学校)和高等学校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由省高校纪工委、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组织实施。各省辖市教育局,各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要按照省高校纪工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和当地纪委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本地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五、方法步骤

全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从20134月至20143月,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34月至5月上旬)

各单位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学习动员,充分认识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明确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各高等学校、厅直各单位(学校)于510日前将实施办法报省高校纪工委、驻教育厅纪检组。

(二)制度建设评估(20135月中旬至6月底)

1.开展制度清理,明确制度建设目标。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摸清实际情况,查摆存在问题,找出薄弱环节,对现有仍在执行的所有有关反腐倡廉的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清理和审查,并按照坚持、完善、废止的要求分类登记,做好制度清理工作。

2.做好制度评估,查找制度建设漏洞。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组织专项论证,评估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征求部门内部、师生员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专家学者等方面对本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查风险、筑防线活动找出的风险点,剖析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部位、环节和制度成因,找准本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缺陷。

3.着力长效机制,制定制度建设规划。各单位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剖析腐败原因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行评估,提出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和建立完善的制度,明确落实各项任务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单位于531日前将制度建设评估报告(包括征求意见、典型案例、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制度漏洞、制度立项规划及完成时限等)报省高校纪工委、驻教育厅纪检组。

4.开展民主评议,增强制度建设实效。各单位各高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评估报告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评议,并将评议意见反馈给被评议单位。对敷衍应付、群众评议意见较多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督导有关单位重新开展制度建设评估。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要对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学校)评议情况进行检查。

(三)健全完善制度(20137月初至12月底)

1.落实制度建设规划。各单位各高校按照制度建设评估报告提出的制度建设意见及制度立项规划逐条逐项责任分解到人,明确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

2.积极探索制度创新。根据制度建设评估报告研究提出的制度建设立、改、废意见,着眼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

3.检查制度建设项目落实情况。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采取简便易行、科学有效的办法,对各单位各高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划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检查考核(20141月初至3月底)

1.单位自查。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重点自查和总结制度建设年活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特别是制度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制度建设规划项目完成情况及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总体评估。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学校)于2014131日前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总结报省高校纪工委、教育厅纪检组。

2.检查考核。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采取适当形式对省属各高校、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学校)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评议监督。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学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成果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评议,接受人民群众评议监督。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和群众评议意见集中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且不得参加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评选。

4.评比表彰。依据各单位各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成果及群众评议情况,评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按照政治性、科学性、针对性、创新性、实效性、推广性的标准,评出反腐倡廉好制度,予以通报表彰。并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和制度向省纪委监察厅上报推荐,参加全省反腐倡廉好制度评选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和根本保障,制度建设年活动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抓,负总责。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工作要求,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坚持把制度漏洞找准、把规章制度建好,努力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二)突出重点,注重创新。各单位各高校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深化改革,着力创新,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以规范、制约、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推进转变干部作风、治理奢侈浪费,围绕防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围绕推进深化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进行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确保权力运行规范、公开、有序,防范权力滥用。

(三)严格督查,注重实效。各单位各高校要把是否堵塞制度漏洞、促进制度落实、推动工作开展作为检验制度建设年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指导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切忌搞形式、走过场。要坚持典型引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领导重视、措施过硬、效果明显的要予以表扬;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格追究责任,督导限期整改。要注意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对策,创新新制度,形成新机制。

各单位、各高校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4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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