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作风 开拓创新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王炳奇同志在中共新乡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3年2月22日)
同志们:
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也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九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1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3年工作任务。
一、201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2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各项部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为建设幸福新乡和中原经济区强市提供了重要保证。
(一)服务保障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确保我市“十二五”规划和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制定《关于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我市建设“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的若干意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试点试验有序开展。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囤地圈地违规用地问题等专项治理,确保工作落实。开展市直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着力解决“软、懒、散、贪、拖”问题。开展专项效能监察21项,确保政令畅通。深化“两转两提”,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工作。以解决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为主题,开展纪检监察系统“接访、走访、回访”活动,与落实省纪委信访举报五项工作机制一并实施,市、县两级纪委全部在党委、政府信访接待大厅建立信访接待窗口,委局班子成员到一线接待群众来访,信访秩序持续稳定。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全面提升查办案件工作科学化水平,查办案件工作保持良好态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748件,立案1043件,结案1040件,查办贪污贿赂案件303件,党政纪处分103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9人。市纪委直接查处了市公交总公司原总经理刘卫民、市药材采购供应站原经理郭晓龙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三)深化源头预防腐败工作。启动运行“四位一体”服务监督体系,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非税收入征管中心、电子监察中心等,统一入驻市民中心大楼集中办公,源头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全省行政监察工作座谈会、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我市分别就“四位一体”建设工作介绍了经验。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监督制约,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我市被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确定为省辖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单位,新乡县在全省县委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厂务公开工作继续深化,市纪委被表彰为全省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反对贿赂·公平竞争”专项行动,探索在社会领域开展预防腐败工作。
(四)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和监督。开展“廉政文化发展年”活动。发挥我市先进群体的优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先进、廉洁从政。12个县(市、区)分别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示范教育基地,市直单位建立廉政教育室45个;13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32个单位被命名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同时,建设了一批廉政文化主题游园、廉政文化广场、廉洁文化路(街)、廉洁文化大院。中央纪委宣教室在我市召开了全国廉政文化建设联系点工作观摩交流会。开展“牧野清风·廉洁节日”集中教育系列活动,举办县(市、区)和乡(镇、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专题班、市直单位科级干部警示教育会和领导干部配偶家庭助廉警示教育会,向领导干部寄发《廉政提醒信》并公开廉政承诺。加强对县乡两级人大、政府和县级政协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123个乡(镇、办事处)全部完成“公务灶”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共责任追究科级以上领导班子36个,追究党员领导干部409人。深化公务用车问题治理。各级党员干部主动向市廉政账户上交礼金232.73万元。
(五)深入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和车辆超限超载、物流金融电信等领域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涉农负担等纠风专项治理,查处案件72件,追究处理78人,维护了群众利益。特别是针对新型农村社区征地拆迁工作难点,规范拆建行为,强化监督监管。省纪委监察厅在我市召开了全省推进和谐征地拆迁工作现场观摩暨经验交流会。在农村开展“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站、村务监督委员会、党务村务公开、廉政文化和查办案件七项工作规范化建设,着力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开展新农合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我市在全省新农合工作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实施纪检监察系统“队伍素质提升工程”,纳入省纪委“提升素质、规范执纪、端正作风、树立形象”专题教育活动之中。开展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活动。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和“十不准”等管理制度,编印《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手册》、《机关工作规范化管理手册》,规范机关内部工作运行。制定《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部门)实施监督的办法(试行)》,派驻机构建设得到加强。
一年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违纪违法现象甚至重大腐败案件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廉政教育效果不明显,“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不够浓厚;查办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措施不够有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与反腐倡廉任务不相适应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九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反腐倡廉方针,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转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推进幸福新乡和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强纪律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严格遵守党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财经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加强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两转两提”,加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推进绩效管理,严格实施问责,保证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重点开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三农”工作、“三化”协调发展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重大公共投资项目专项效能监察,进一步优化重大投资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环境。
(二)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切实落实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各项制度,着力整治不良风气。
坚决落实“八项规定”。要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坚决贯彻执行;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每年年底前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上级党组织,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要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要求,改进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真实情况,切忌走过场;下基层轻车简从、简化陪同接待。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弘扬勤勉务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作风,不推诿、不扯皮、不懈怠,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进一步完善“公务灶”制度,规范公务接待。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接待场所等楼堂馆所建设,禁止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继续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反弹。
坚决纠正以权谋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作出表率,又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行为。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规范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基层党务政务公开。抓好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城市社区居民议事协商、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抓好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入开展对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领导人员薪酬和职务消费、工程建设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金融机构、市管高校党风廉政建设。
(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持续完善惩防体系
要把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制定下一个5年我市惩防体系贯彻落实措施,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继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受理;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查处。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严肃查办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依纪依法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注重对基层办案工作指导,提高办案工作科学化水平。加强案件监督管理,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水平,做好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复议工作,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继续落实“三访”和信访举报工作五项机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畅通和规范网络举报渠道,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的制度。坚持惩治和保护并重,真正严惩贪腐者、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廉洁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通过查办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加强制度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发挥治本功能。
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最低生活保障、新农合、保障房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继续纠正公路“三乱”、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务员考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和征兵招生等方面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继续在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突出对基层站所、重点科室(岗位)、学校、医院的专项评议。尤其要做好5个方面工作:(1)开展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2)开展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3)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4)开展市场中介组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5)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各地各部门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富有特色的纠风工作和专项治理。
开展“廉政文化提升年”活动,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七进”活动,创作一批富有新乡特色的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和知名品牌,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在城市规划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市、县、乡三级继续加强廉政教育基地(室)建设。重视和发挥各类新兴媒体作用,扩大廉政宣传的覆盖面。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和引导工作。继续坚持以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为重点,采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关爱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党纪、政治品行和从政道德教育,评选“勤廉榜样”,增强廉政教育效果。
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积极探索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措施,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并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高等学校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大问责力度。支持、指导派驻机构履行职责,强化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监督,协助驻在部门积极推进改革、提高防治腐败能力。督促指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履行职责。探索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方法和途径。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升、村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深化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面推进县委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推进市直机关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深化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
加强制度创新,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扎实开展制度建设专项推进活动。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开展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规范运行市、县两级“四位一体”服务监督体系,健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深入研究并实施体制机制制度创新,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制约,促进公正高效廉洁执法。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防治腐败的作用。积极探索社会领域防治腐败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三、从严管理,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来抓,加大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力度,牢固树立执纪者更要带头遵守纪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以过硬的思想、能力、组织和作风,履职尽责,赢得信任。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科学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增强队伍的生机活力。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强化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加强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领导和工作指导。大力推进乡镇、市管企业、非公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完善回避、保密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今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丰富专题教育载体,切实转变机关和干部作风,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反腐倡廉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在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上,没有局外人,没有旁观者。各级党委要担负起管党治党、兴党忧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形成全党全社会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
同志们,完成今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改进作风,忠诚履职,探索创新,攻坚克难,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加快推进幸福新乡和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