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清明节廉政提醒
清明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持之以恒抓好作风纪律建设,校纪委提醒全体党员、干部、员工在追思先辈、缅怀先贤之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自觉把好“廉洁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带头廉洁自律、遵规守纪,做到“八个严禁”,廉洁、文明、节俭、绿色过节,让清明节更“清明”。
1.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2.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踏青、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
3.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4.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
5.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
6.严禁以祭扫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7.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8.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捧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清明节是一年一度缅怀先祖的传统节日,全体党员、干部、员工时刻要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坚决做到文明祭祀、不搞封建谜信活动、拒绝不必要的“吃、请、送”,把清明节当做锤炼廉洁观、弘扬文明观的“磨刀石”,做好清明时节的“清廉人”。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一抓到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树立节俭文明祭扫新风,做文明祭祀的引领者、推动者,遵规守纪的示范者、执行者。校纪委将严守“清明”节点,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一律公开曝光,强力纠“四风”树新风。
校纪委将在节日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并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373-3720022、3720023
举报邮箱:xxvtcjjjc@126.com
校纪委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