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周”的通知
为落实《新乡职业技术学院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找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严格日常管理、堵塞制度漏洞,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全面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决定在全校开展“廉政谈话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谈话时间
廉政提醒谈话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30日。
二、谈话方式
谈话采取一对一约谈的方式进行,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谈话安排
校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及联系单位党政负责人,党委班子成员与分管及联系单位党政负责人,校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与本部门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具体地点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四、谈话主要内容
廉政提醒谈话要以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内容,结合“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清廉学校建设、校园安全工作、防汛工作、招生考试录取”等活动开展情况,根据谈话对象不同,确定有针对性的提醒内容,了解谈话对象个人思想、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和个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
五、谈话要求
(一)廉政提醒谈话活动由校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强化对校属各单位的监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二)校属各单位要把廉政提醒谈话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准备。
(三)校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现状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谈话人要认真做好谈话准备,列好谈话提纲,向被谈话人提出加强廉政建设的合理化建议,记录并填写《廉政提醒谈话登记表》。
(五)谈话对象要主动汇报个人及所在单位或岗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和作风建设、个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谈话人应做好廉政提醒谈话登记表(见附件1),并填写廉政提醒谈话记录统计表(见附件2),以部门为单位于7月1日下午5点前将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廉政提醒谈话资料报综合楼1128房间,关键岗位人员廉政提醒谈话资料本单位留存备查。本次廉政提醒谈话请于6月17日至6月30日内完成,廉政提醒谈话登记表(附件1)要求手写,对未按本通知要求落实廉政提醒谈话的予以通报,通报后仍不落实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1.廉政提醒谈话登记表
2.廉政提醒谈话统计表
中共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2024年6月17日
附件1
廉政提醒谈话登记表
____年第___号
谈 话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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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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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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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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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对象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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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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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简要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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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对象 表态签名 |
年 月 日 |
附件2
廉政提醒谈话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