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
违法犯罪行为监督举报平台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严肃查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净化优化我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按照《关于严厉打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新职党〔2024〕50号)要求,校纪委设立监督举报平台,具体通知如下:
一、监督举报内容
围绕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的项目立项、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履约等全流程,从以下方面重点收集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违法犯罪线索,并深入挖掘、严厉打击背后的插手干预、利益输送、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腐败问题。
(一)项目审批部门违规审批项目立项、招标方式等;
(二)招标人内外勾结应招未招、化整为零直接发包,明招暗定、先建后招等虚假招标,虚构涉密或应急项目等规避招标,违法变更、自定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等;
(三)招标人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暗箱操作、“萝卜招标”,暗示中标人放弃中标,违规确定中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增加工程量、低中高结等;
(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违规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之外组织招标规避监管,通过行贿等手段操纵评标专家,与投标人等沆瀣一气为特定投标人谋取中标等;
(五)投标人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拉关系、搞围猎获取项目中标,联合其他公司围标、串标,行贿评标专家,转包、违法分包,恶意投诉举报等情况;
(六)评标专家、招标人代表泄露信息、甘被围猎、操纵评标,充当掮客、相互请托、抱团受贿,评标吃标、坐地起价、借机勒索等;
(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吃拿卡要、违规操作,对保证金(保函)管理不力,失密泄密,干涉操控评标等;
(八)行政监督部门在项目监督、投诉处理、信用体系建设及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等方面推诿扯皮、缺位失位、玩忽职守、滥权妄为等;
(九)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事项,采取暗示、说情、打招呼等方式为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十)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注意事项
(一)监督举报内容应当符合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中存在的腐败和违法犯罪问题。(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中的A工程类项目)。
(二)要求事实清楚、实事求是,并提供有效的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以便及时与举报人取得联系。
(三)不得发表造谣、诽谤他人的言论,举报人承担一切因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四)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不得在本平台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
三、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师生、教职员工积极参与进来,依法如实检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问题,监督推动责任单位整改落实,确保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举报电话:3720023
举报邮箱:xxvtcjjjc@126.com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