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2013年中秋、国庆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和我市实施办法,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深入宣传教育,大力倡树良好风气。各单位要针对中秋、国庆期间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特点,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和我市实施办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倡导艰苦奋斗、崇德尚俭的节俭之风,严格自律、清正廉明的廉洁之风。
二、严格执行规定,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各单位要坚决抵制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以过节、联谊等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公款私情;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及各类会员卡;严禁借节日之名巧立名目滥发各种实物、津贴补贴、奖金等钱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敛钱财。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住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违纪问题。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依纪依归定及时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坚决查处并通报;对贯彻不力,在职责范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举报电话:3720022 3720023
纪检监察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